近日,五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75岁的王奶奶在散步途中,被一只没有栓绳的金毛犬吓得摔倒在地,造成10级伤残。法院一审判决狗主人李某除了承担医疗费用外,赔偿原告6万余元。
去年十月,王奶奶外出散步,走到一条小道上时,一条没有拴绳子的金毛犬突然冲了出来。
遛狗不栓绳老太受惊摔倒受伤▲
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德周表示,由于狗跑的很快,直接冲到老奶奶身边,老奶奶吓到了摔倒在地上,腰椎就骨折受伤了,经法医鉴定,老奶奶为十级伤残,除了第一次住院花掉六万的医药费外,第二次手术大概还需要一万多到两万块。
遛狗不栓绳老太受惊摔倒受伤▲
王奶奶住院期间,狗主人李某支付了治疗费用,但之后双方因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为此,王奶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庭审当中,李某认为自己的宠物犬并没有直接攻击王奶奶,加上事发地处于一个斜坡,坡道上又有积水,王奶奶是在退让过程中失去平衡跌倒受伤的,因此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主人或是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案件中李某违反规定,未尽到法定义务,而王奶奶并无任何挑逗或惊吓犬只等不当行为,自身不存在过失,且王奶奶年事已高,客观上没有迅速采取合理避让措施的行为能力,故李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德周介绍,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一起典型的饲养宠物侵权纠纷,法院的判决对于市民,尤其是家中饲养宠物的人,具有很大的教育和普法意义,“根据昆明市的规定,在主城区是不准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即使养的不是烈性犬,携犬外出实际上法律也规定了,必须对狗进行牵引,束缚,如果你在生活中,因别人饲养宠物受到侵害,或者受到这方面的伤害,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前几天,又一起遛狗不栓绳的事故在昆明发生。11月6日早晨7点左右,60多岁的詹女士像往常一样跟老伴儿外出散步,没想到,走到南坝桥时,一辆白色轿车迎面快速驶来,他们正准备避让,从路边突然窜出一只体型庞大的黑狗,轿车瞬间撞上黑狗,而黑狗一跃而起,栽到了詹女士的腿下,把詹女士重重地撞倒在地。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撞到黑狗的轿车并没有停车,反而一脚油门开溜了。没过一会儿,栽倒在地的黑狗慢慢恢复意识,爬起身跑了。
詹女士的老伴赶紧拨打求助。医院创伤科主任李玉平:“经过拍片发现右膝盖内外侧平台骨折,有轻度移位,这种情况是需要做手术的,但是这个患者既往史有血小板减低症,现在的血小板很低,这种情况我们做手术风险很大,容易引发术后并发症,出现出血不止的情况,我们下一步治疗是先评估手术风险。”
来源:都市时报综合、都市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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