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医疗器械登记信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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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已经成为疾病诊疗过程中的重要辅助工具,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所引发的行政处罚、医疗损害责任追究常有发生,这对于我们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对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和使用。

患者骆某腰骶部、背部疼痛持续20多年,曾在A医院诊断为强直性脊柱炎,20年间断口服药物治疗。年开始出现腰骶部和肩部疼痛加重,影响身体活动,医院行全髋关节置换术。手术后仍反复出现腰骶部疼痛,治疗效果不佳。

至年7月患者骆某疼痛频发,服用止痛药效果欠佳。入住B医院风湿免疫科治疗,强制性脊柱炎有所缓解。同年8月入住B医院骨科,诊断:1.右髋关节置换术后关节松动;2.强直性脊柱炎;3.双髋关节置换术后,已出现关节假体松动,需要做右髋关节翻修手术。手术中发现患者骆某骨质疏松严重,手术修复难度大,治疗至10月28日出院。出院时患者骆某仍诉右髋关节时有疼痛,出院医嘱拄拐下地活动,循序渐进功能锻炼,不适随诊。

至今,患者仍自觉疼痛,平时各种日常生活需拄拐,无法长时间坐和参加工作。

1、骆某起诉B医院

患者先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结论认定为患者的不良后果

与自身病情和髋关节假体翻修术的复杂性有关,医院的诊疗行为与不良后果无因果关系。患者随后又两次起诉,B医院申请追加A医院为第三人,患者考虑缺乏明确证据支持,医院存在过错,随即两次撤诉。

2、骆某起诉当地卫健委

患者向当地卫健委提出诉求,要求调查B医院为其开展诊疗、放射、检验的医务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质,以及规培学员是否违规单独操作。卫健委多次调查并答复患者,但患者以程序违法、调查事实不清、不作为等各种理由提起行政复议起诉卫健委。

3、骆某起诉当地食药监局

医院所在地食药监局投诉,医院为其使用的植入关节假体,为疑似不合格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术后感染。医院提供产品注册证何包装信息核验。经调查后答复患者,术中所用的器械均能够溯源,并未发现违规行为,而医院未保存产品外包装盒属于违规,依法进行警告处罚。

患者复印材料后,自行逐个查询器械注册证,发现注册证中的部分编码不能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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